为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简称外摆位)等新型设摊行为,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3月22日,《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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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摊开放区”设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记者获悉,《指导意见》明确,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但在此基础上,本市考虑设置“设摊开放区”,允许有序设摊。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菜篮子”供应保障等因素,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其中,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摆位、限时步行街等点位。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特色点具体实施方案,优先在园区、商圈等自有区域及已批准的公共区域内选点。应确定运营主体及责任人、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设施、外观,落实管理要求,应征求周边市民意见,建立设置和撤销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可以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区域设置疏导点、管控点,组织农村村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各街镇结合本辖区标准化菜市场等“菜篮子”供应零售网点实际情况,在零售网点暂时供应不足的区域可以设置疏导点、管控点,保障周边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全市划定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

记者发现,并不是全市所有区域都可以设置上述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根据《指导意见》,全市行政区域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划定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严禁区内不得开展设摊经营活动,严控区内仅可设置特色点,控制区内可以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其中,严禁区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以及学校、医院、交通枢纽、重大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等区域;严控区为《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界定》确定的全市170条主要道路及两侧,“一江一河”等90个主要河道两岸,60个主要景观区域;控制区为严禁区、严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同时,允许设摊区域应确保设施安全、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市民集市、分时步行街等搭建临时性设施的,应可拆卸、可移动,定期更新。外摆位等形式的设摊,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加工、乱堆杂物,桌椅、遮阳棚等设施应摆放整齐。设摊开放区应合理配置环卫、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交通、照明、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文明经营,降低油烟、灯光、噪声等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设摊开放区也有“退出机制”。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管指导,对拒不履行整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设摊开放区予以撤销,市绿化市容局也将对设摊开放区的管理实效开展评价评测,建立检查督察、定期通报和年度评价制度。

满足市民对“烟火气”的需求

绿化市容部门表示,设摊管理始终是城市管理难题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四阶段,通过专项整治、门责自律、疏堵结合等措施,无序设摊已处于可控状态,跨门营业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而对商业配套不足的地方,全市建立了74处设摊疏导点、管控点,满足了周边居民对“菜篮子”“小修小补”等基本生活的需求。

近年来,市民对“烟火味”的需求颇有期待,出现了外滩枫径、安义夜巷、凯田路夜市以及商业体沿街外摆位等具有特色的商业形式,新型设摊兴起的同时,给新时期设摊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建立新的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拟定的目的,正是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和市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新需求。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关键词: 人民政府 经营活动 主要道路 公开征求意见 农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