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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崔爽
记者21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获悉,为厘清压实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中消协围绕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有关通知开展社会监督。
网约车聚合平台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平台。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于今年上半年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肯定了这种商业模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同时对消费者责任保护提出具体要求。
中消协认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合作网约车平台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聚合平台应当提供。如不能提供,则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中消协建议相关平台公司用好首问负责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亮证、亮照、亮规则”是网约车聚合平台法定义务。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在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需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中消协表示相关平台公司应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出行消费体验,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共同做好社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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